动画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发布,这类平台企业赴国外上市需审查******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办法》。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监制:张宁 李政葳 制作:姚坤森 资料来源:中国网信网
国家发改委:企业应当加强外债风险管理 优化外债结构******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0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显示,企业应当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结合实际需要合理控制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国际收支状况等,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合理选择金融市场工具有效规避和对冲可能存在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办法》还提出,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中新财经)